圣火洁净爱引领
如前所述,我的感官在持续的治死中,片刻不得自由。要知道,只有穷追不舍,在一段时间内不给它喘息之机,才能彻底治死;否则,就有永远不死的危险。有许多人热衷于外面极大的苦行,却给感官某些放松,声称这是无害且必需的,但因此就给了感官生机;因为不是怎样大的苦行让它死去的。我们见到一些极属灵的人,却一生都受反叛的搅扰,原因就在于此。
最有效的摧毁感官的途径是彻底拒绝一切它所喜欢的,只给它讨厌的,没有片刻的松懈,直到变得没有欲望,也没有厌恶为止。如果借口给点放松,就像对一个注定要饿死的人,不时给点食物,似乎是怜悯、帮助他,其实反而延长了死亡的痛苦,阻碍他进前了。
感官的死去是这样的,官能、自我智能和意愿也同出一辙。如果不夺去一切无论怎样小的必需品,就把一个将死的生命供养到底了!“治死”是名副其实的,这就是圣保罗所说的,“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”(林后4:10),指的就是这垂死的状态。但接着,为了不到此停止,他在另一处又加上:“我们已经死了,我们的生命和耶稣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。”(西3:3)除了完全的死亡,我们不可能彻底消失在神里。
以这种方式死了的人不再需要苦行:对他,一切都结束了——每件事都变成新的了。在此,人们常犯一个善意却严重的错误。当持续不懈的苦行已经摧毁了感官,却一生都抓住苦行,不以完全的淡漠离开它,对好坏、甜苦都一视同仁,藉着自我动作的丧失,治死己的智能和意愿,从而进入更有效的操作。
要达到这种境界,非有深沉的祷告不可。若没有深沉的专注加上苦行,感官之死是不会彻底的。否则,魂还是向着感官,把它供养得生机蓬勃。但持久向内的专注会使魂跟感官分开,这样就间接却是比别种方式更有效地治死了。
我的神啊!你越加增我的爱心与忍耐,十字架就变得越发沉重而持久,但爱使一切都轻省了。
可怜的魂啊,你为了不必要的事务,煎心焦首,耗尽了自己。如果到里面去寻找神,很快你就会变得又丰富又欢乐,一切病痛也都止息了!
由于不满足,爱使我发明了各样的苦行悔罪。奇怪的是,只要一个苦行变得不苦了,爱就使我不知不觉地停止,开始另一个。爱是那么敏锐而高明,连最小的缺陷都不放过!
如果我讲话,爱使我看见里面的不完全,让我静默。如果我静默,它又发现了缺陷。在我一切的行动中,它都找到缺陷,我行事的方式、苦行、悔罪、施舍、独处等等。简而言之,在一切的事上,它都看见缺陷。
如果我走路,我就在走路的方式中看到缺陷。如果我提到自己的长处,骄傲!如果我说“好吧,我不再提自己,无论好坏”,自我意识!如果我太向内专注、言语保守,自爱!如果我欢乐开放,别人就定我的罪……
纯“爱”总是找到可责之处,极小心地保守我的心灵一尘不染。这不是说我注意自己,其实我很少想到自己,注意力都在祂的身上,意志持续地依附于祂。我向祂有着不间断的儆醒,祂的眼光也持续地注视着我,亲手引领,使我忘记了一切。这经历,当时我无法跟人诉说。
神除去了我一切的自我意识,使我不能做任何方式的自省。每当我要自省时,就转向了我唯一的“主体”(神),并从一切自我意念中移开了;对我而言,祂没有清晰的形体,只是极度的无法形容的深阔与普通。我沉入了平安的河流。我凭着信心知道是神如此拥有了我全部的心灵,但我并不思想此事,就像妻子坐在丈夫身边,知道是他在拥抱着她,却不自语“这是他”,也不特别在意。
认罪时,这给了我极大的麻烦,因为一想到要转向自己省察时,“爱”就强有力地抓住我,在极深的膏油与专注中,我不能回视自己,全然忘我——爱是如此甘甜有力地吸收了我!我就这样伏在认罪神甫的脚下。那时,我的神啊,你赐给我一切话语,都是你让我讲的。如果是“我”说的,我就不能开口说一个字。啊!“爱”让我如此依靠祂!在无限的恩膏与甘甜里,我没有选择地依附于祂。我几乎听不见认罪神甫的话,但他一宣布告解,我就感到恩典伴随着膏油更强的流入。在爱的丰满里,我无法想到罪,为罪忧伤。我不愿让任何世事惹我亲爱的良人不快。从前,祂还没有这样击伤我的时候[1],我为最小的失误就悲切痛哭。但这都不是在我的能力中,我也不能离开祂所安置我的状态,另有选择。
当我说“不能”时,千万不要以为神会强制我们;啊!决不是的!当祂要我们做事时,是用强大的吸引力,使我们的心倾向于祂所喜悦的方向。我们的心极自由地跟随祂,是那么欢乐、甘甜!在极大的能力与爱里,我们不可能不行祂的旨意。这吸引力是自由且无误的。
尽管“爱”如此恩待我,但千万不要以为祂不惩罚我的过犯。神啊,你是怎样严厉地惩罚对你最忠心、你也最爱的人啊!我没有说外面的悔罪苦行——那太微不足道了;对神要彻底洁净的魂,那是安慰与享乐,却不能惩罚最小的过失。对被选的魂,神用怎样可怕的方式惩罚他们最小的过犯啊!惟有经历才能使人明白我要讲的。
这是一种内里的火,隐密处的火焰,从神发出,洁净过犯的。只要过犯还在,就剧痛不已,像骨头错位一般。在此剧痛里,魂因着自己的过犯,为了满足神,会作出千万的姿态,辗转反侧——她宁可被撕碎,也强于忍受这折磨!通常,为了摆脱这巨大无比的痛苦,她会很快去认罪,无端地增加了认罪的次数,却从神的设计中移开了。知道如何利用这痛苦是至关重要的,因为它决定了魂整个的灵命进程是进前还是滞后。我们必须在痛苦与混乱当中,顺服神的设计。只要疼痛还在,就全幅度地忍受这被钉死的痛苦,让它自由地吞噬自己,不火上浇油,不泼冷水,也不用苦行或认罪来满足神,直到痛苦自然停止。被动的忍受是最难、最痛的,它需要不可思议的勇气。
没有经历的人也许不相信我的话,但没有什么比这更真实了。我听说有一个非常伟大的魂,在今世却最终没有完全进入神里,因为他缺乏勇气让自己被公义的烈火吞灭,接受完全的炼净。他总是尽快去认罪,寻求解脱,承受痛苦从来没有超过半个小时!
我的神啊!你指示我另一条路,叫我不要认罪,不做悔罪的苦行,直到你自己满意为止。哦!可爱的残忍啊!甘甜的没有怜悯的主宰啊!你根据我过犯的性质,让我承受这痛苦,不是几小时,而是许多天!一个无益的注视,一句急躁的话语,都让我受到严厉的惩罚。我看得很清楚:如果我借口扶约柜,插手神的工作,就该像乌撒一样被击杀!(参撒下6)我只好一动不动地受苦。为了让神彻底作工到最大的限度,我经历了无数的麻烦。
在写的这一刻,我明白了这逼人的公义之火正是炼狱[2]的火;不像有人以为的,是物质的火在焚烧,说神用它强化魂的活力与天然容量。其实,是迫切逼人的圣公义在焚烧可怜的魂,为了在洁净之后,使他们更适合享受神。别的火都太舒适了!这火极有穿透力,透入魂的组织间隙;只有它才能从本质上洁净她。这些离开肉体的魂,在痛苦中,没有娱乐可以散心。这火根据各人的不洁度,以可怕的方式吞灭并渗透他们。魂的不洁度决定了公义之火的强度与持续时间。
不知内情的人以为魂渴望脱离烈火。其实,他们极被动平安地受苦,不愿缩短。他们被强有力地吸收在神里,即使痛苦,也不能归回自己,思想他们的苦难。这种归回是一种不完全,是他们不能做的。神使用那些按着祂的旨意为炼狱里的魂所献上的祷告,恩准圣徒和教会缩短他们的痛苦,减低烈火的威势。神啊,你名为“吞灭的烈火”,是多么真实!
在这炽爱与严酷的炼狱里,你炼净了我里面一切不合你神圣旨意的。我让你自由地作工,有时一连几天,都承受着不能诉说的痛。我宁愿得到许可做极克苦的悔罪,但我只能继续每天“爱”让我操练的。这通常使我吃不下饭,但我竭力不露形迹。在我面上显示着神持续的同在,因为内里的吸引是那么大,甚至散布到感官上,给我一种温柔、端庄和世人所感到的荣美。
[1] 指心灵被神征服的经历,参第一卷第八章。 [2] 炼狱:天主教教导,指基督徒死后,在炼狱里用火洁净残余的罪,然后被提到天上与主完全联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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