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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长篇连载3)盖恩夫人自传全译本(第3章)

【第三章 修道院里度童年】

我将近七岁了。在乌斯林修道院,我有两个姐姐做修女:一个同父异母,一个同母异父——我父母以前都结过婚。父亲让他的女儿照看我,她是当时最能干最属灵的人之一,特别适合管教女孩子。我的神啊,这是你对我的爱护,是我得救的第一步。她非常爱我,哦!纯善的神,爱使她发现了你给我的许多潜在素质,并努力栽培。如果一直在她明智的教养下,我相信我会有很多美德,而不会染上后来那么多的恶习。

这可敬的女人在学问和敬虔上全时间指导我。她天然的才华受过良好的栽培;最重要的,她是一个祷告的人,信心伟大而纯洁。为了跟我交谈、相处,她放弃了一切娱乐。她说她极爱我,发现与我同在的乐趣远超别处。如果我碰巧给些合宜的回答,她便觉得她一切辛苦都得到了太好的回报。简言之,她对我指导得是那么好,不久,我就通晓那些适合我的事情了,甚至能回答一些问题,是很多成年人都不知道的。

父亲常差人接我回家。有一次,碰巧英国女王在我家;那时,我快八岁了。父亲跟女王的认罪神甫说,如果他想有点娱乐,可以跟我谈谈,问些问题。他就问了我一些极难的问题,我回答得很恰当。他将我带到女王面前,说:“陛下当从这个孩子得些乐趣。”她照做了,十分喜欢我的举止和活泼的应对。她热切要求把我带走,做尊贵的童女,陪伴公主;她保证一定会特别照顾我的。但我的父亲拒绝了,让她扫兴。我的神啊,是你让他拒绝的,免得我的得救受挫。像我这样软弱的人,在王宫里,除了毁坏自己,还能做什么呢?

我被送回乌斯林,继续受姐姐爱的照料。但由于她不是寄宿生女教师,有时我得跟她们在一起,我染了一些恶习。我说谎,情绪化,不敬虔,几天不想你,哦,我的神!但你却一直看顾我,我下面就会讲到。

这恶习并没有持续很久,因为姐姐的照顾挽回了我。我喜欢听人讲论你,我的神,百听不厌。在教会里我永不疲倦;我喜爱祷告,同情穷人。由于曾经吸食过纯净信心的灵奶,我天然地反对教义可疑的人;即使在我最不忠诚的时候,我的神啊,你都保守了我这一恩典。

在花园尽头有个小教堂,是奉献给孩童耶稣的。我喜欢上它;有段时间,每天早晨我把早饭带去,藏在祂的像后。我很幼稚,以为放弃早饭是个可观的牺牲。其实,我很贪婪,要做自我选择的牺牲,而不是无条件的牺牲,可见我已多么自爱!清扫教堂时,她们在像后发现了这些食物,知道是我放的,因为见我天天去那里。我的神啊,你无善不赏,不久就加倍地赏赐了这童稚的奉献。

有一天,一些大女孩到井上跳舞作乐。这井水质不好,厨房用作污水池。水很深,为预防事故,井口用木板盖住。她们离开后,我想模仿。不料,木板裂开,我掉了下去,落在可怕的污秽中,被一小片木头托住,所以没有淹死。

哦!“爱”,这不正是我未来的预表吗?多少次,你待我像待先知(耶利米),把我丢在深坑里。我陷在污泥中,无法脱身,不是弄得遍体污秽,臭不可闻吗?但你的良善保守了我。我虽然脏污,却没有窒息;虽然到了死亡的大门,死亡在我身上却没有权柄。我的神啊!在这可怕的地方,是你亲爱的手托住了我,而不是这木棒——木棒很小,我长时间坐在上面,无疑会把它压断的。我全力喊了起来。

寄宿生们见我掉下去,没有立刻把我拉出来,反去找仆人了。修女们闻讯后,确信我已经死了,没有找我,直接去教堂通知我姐姐了——她正在祷告。她立刻为我祈祷,恳请圣处女[1]代求,然后来到我这里,吓得半死。令她惊异的是,她看见我端坐在污秽中,好像坐在一把椅子上。你如此神奇地托住了我,良善的神啊,她赞美敬拜你!

唉!如果跌入污秽,只有这一次,那该多好啊!我脱身污井,又跌入了一千倍的危险中。我用极度的忘恩,回报了这明显的救护。哦!“爱”,你无限的耐心是我耗之不尽的。你还没有倦于救护我,我已倦于得罪你了!

接下来的一段日子,我仍然跟姐姐在一起,继续对神的爱与敬畏。在她的身边,我愉快地成长,生活宁静,获益良多,特别是在健康的时候。我经常生病,既突然又剧烈。晚上好好的,早晨就肿胀,遍体紫斑;不然就是发烧。九岁时,我突然大量呕血,她们都以为我要死了。

此前不久,仇敌嫉妒我的幸福,使另一个姐姐(同母异父)嫉妒,要轮流照顾我。她人很好,只是没有教导孩子的天赋。可以说,在这家修道院里,我的幸福就到此为止了。一开始,她很爱我,但她的爱在我的心里留不下印象;另一个姐姐看一眼的果效,都超过她一切的威逼利诱。她见我爱教养我的姐姐甚于爱她时,她的爱抚变成了苦待。她不许我跟同父异母的姐姐讲话;若是违背了,她就叫人鞭打我,或者自己动手。

我受不了这残酷的待遇,用极度的忘恩,回报了姐姐的爱和她的养育之恩——我不去看她了。但我重病呕血的时候,她显露了对我不变的爱。当她得知我远离她是因惧怕刑罚,而不是心肠坏时,她更爱我了。

我相信唯有这次,对惩罚的恐惧有力地挟持了我。此后,令我深感痛苦的不是自己的得失,而是让所爱的人烦恼——这是我的天然个性。“爱”,你知道,印在我头脑或心灵中的,不是对你惩戒的恐惧,而是冒犯你之后,自我的厌弃和悲伤。即使没有天堂地狱,我想我一样惧怕得罪你。犯罪后,你的爱抚比严惩一千倍地更令人难以担当;我宁可一千次选择地狱,而不愿得罪你!

父亲获悉了姐姐们和我之间所发生的事情,让我退出修道院回家了。那时,我将近十岁。

我在父亲身边变得更坏了。旧习日渐加强,新恶不断染上。在整天远离母亲的自由中,我的神啊,你却处处保护了我,使我没有做任何羞辱你的事情。想到这些,我不无惊奇。在父亲身边,我只住了很短的时间。

多明我[2]会修道院的院长——一位出身极高贵的修女——是我父亲的密友。她对我产生了深厚的友情,迫切地恳求父亲让我去她的修道院,说会让我睡在她的房间里,她会亲自照料我。若是不知底细,凭外观判断,我很讨人喜爱。一旦离开恶源,我便停止作恶;其实,我没有恶欲,只是随波逐流,让人领偏。我爱教会,总是长时间待在里面,因而在这位女士眼中,我并不坏。但在她的教区里多有纷争,她忙于处理,无暇顾及我。

我的神,你让我生了水痘,卧床三个礼拜。我一点都不想冒犯你了。我的父母相信我受到了最周全的照料;其实,我全然无助,无人过问。那些可敬的女士以为是天花,格外害怕,不敢接近我。我整天不见一人;只在吃饭时,一位女杂役把饭送来,然后立刻离开。因着神的恩典,我在病房里发现了一本圣经。由于喜欢读书,我就从早读到晚。我的记忆力很好,学了历史方面一切的知识。

我病愈后,有位女士见院长事务繁忙,无人理我,就让我住到她的房间里。从此,有个明理人交谈,我就忘了旧习——那些习气是外来的,并不置根于心。我再度变得敬虔了。不晓得为什么,我喜欢向圣处女祈祷。即使在最不忠诚的时候,我依然认真祷告,经常认罪。

另一方面,在这里我没有同龄人,很不开心。别的寄宿生都很年长,严酷地逼迫我。在饮食上,我极被忽略,长得很瘦。根据我的度量,还有一些别的小十字架。

[1] 圣处女:指主耶稣的母亲马利亚,天主教又尊称为“圣母”。天主教相信离世的圣徒在天上活着,且有权柄,可为地上的人代祷,故他们向圣徒祷告。 [2] 多明我:Dominic,又译为“多明尼克”,一修会名字。(第三章结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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