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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长篇连载64)盖恩夫人自传全译本/第三卷(第9章)

初遇芬乃伦拉比

| 由于大主教不愿意站在最坏的一边,加上敌人看见无法害我,变得更苦毒了,他们决定通知国王,在履行某些手续之前,还不能释放我。为了保护自己、显出他们的正确,他们希望写一篇行为报告,以避免将来可能临到的一切不利,被控为虚谎,因为他们大肆宣扬那些假信,到处吹嘘说有反对我的报告,还有那封他们确认我书写并执行的悔罪信。

1688年10月1日(译者注:日期可能有笔误,应该是9月而不是10月。见本章下文,获释后,签署的日期为9月22日),礼拜三,行政官来了。他取了院长姆姆关于我在她们修道院里的行为见证——她以最突出、最恩惠的方式为我作了证。之后,行政官来告诉我,必须在他事先写好的行为书上签字,他的秘书做了备份。他拿出两篇文章,是我在1688年2月8日亲手交给他的。那是我的备忘录,回答他问我的一些问题。他把全文插在审讯记录中了。但他从未发表对我的审讯记录,因为据此别人就会看出那些骇人听闻的虚谎,知道我的无辜了;接下来,赔偿就是难免的。另外,我在文中做了确认与声明,说我从未偏离我的母亲圣教会的立场,我愿意为她牺牲一千条性命。

在行为报告中,他加上我曾写给他两个行为报告。我拒绝签字。陪他来的博士告诉他,“行为报告”是不适合称呼单纯的文章的,应该用“文章”。他不同意。我认出那些出自我手的文字,要求注上“备忘录”。

我清楚看见这是一个陷阱,他们带给我这两篇文章是别有用心——全文已经插在我的审讯记录中了,这些文章显然无用。为什么只取出这两篇来,却压下整个的审讯记录呢?这岂不是明摆着的阴谋吗?

我说:只要写下备忘录的内容,我愿意为1688年2月8日交给他们的这两篇文章签字;但只简单地说我给他们两篇备忘录,而不解释其内容,我不愿意签字;在用我的名字伪造一切之后,我应该凡事小心。

行政官不许我做任何解释。他暴跳如雷,向我大发烈怒,赌咒起誓地说我必须签字,若是不签,就是自寻毁灭。

尽管理由充分,为了免除暴力,从他们手中脱身,我不得不免了这一条。为了防止以别的文章取代这两篇,我要求伴他来的博士在我的文章上签字。他不许。他自己签了字。但这有什么用呢?所有的文件都在他的手上。

他们说,我若在他们所要求的一切文件上签字,修道院的门会无误地对我打开;若是拒绝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
他们在行为报告中写道我有错误,并迫使我为一件事签字,这是我宁死都不签的。他们说,人人都有过失,这就是错误的意思。我说:如果他说的是“笔误”,像书写笔误,我愿意做;至于“错误”,我是绝不同意的。

行政官尽量柔和地说,我不应该作难,这是为了我的好处。他以保证让我出狱为条件,要求我签字。他说,圣西彼廉[1]死在错误中——过几天就是他的纪念日——但他仍然是个圣徒;至于他自己,成为教士后,曾发誓断绝一种错误——行政官用拉丁文对我讲了这话。

他见我坚持自己从未有过错误,如果插入“错误”二字,就拒绝签名。在可怕的烈怒中,他指着神宣告,我应该签字,否则他想知道为什么!他暴跳如雷,要证明我有错误。

他们告诉我,法康尼·莫西神父的信在罗马被禁,这信插在我的书最近的版本中,似乎是支持它。我答道,这信不是我的,不是我在“错误”里的证明。我盼望他们写下我的声明:我从未偏离信仰,我愿意为教会牺牲一千条性命。他们拒绝了。

尽管我已经交出了我的书,他再次提起,问我是否定罪这些书里的错误。我说:如果不完全正统的宗教情感滑进里面,我一如既往地把它交给他们。他要我放进去,而且不顾我的反对,他自己放进去,说我不承认有任何错误。

我说:“为什么写这话呢?”他说,如果不加入这话,他就会说我是异端。最后,我不得不免除了这一抗议。

他加上,我禁止所有的书店和出版商出卖、发行我的书籍。在此,我拦住他,说道:如果书不好,让他们自己禁止,我会同意的;至于我,对书的出版没有任何贡献,跟这事毫无关系。

行政官勃然大怒,站了起来。博士见状,劝我让步,他让我明白最重要的是脱离他们的手。他告诉我,如果我愿意,之后他会亲手签字,给我一份行为报告,为此他建议我签字。于是,我同意了。为了有时间咨询,我错过了一页纸的背面。

他们把我只签了一面的那页纸带回来,以为是失误。因为女大修道院院长被特许进来,并带来任何她想带的人,所以我能征求她的意见。我被告知,必须不惜一切代价,脱离他们的手掌,但不要说我曾在错误里。

我对他们说:这不是指行为中的错误,而是“如果我的书籍与文字中有错误,我全心全意地定罪它们。”他们攻其不备,想让我落入圈套,但主不许可,主让我看见他们对我一切要求的最终目的。

他们想让我写进去:如果我的书里有错误,包括那些公开发行与没有公开的,我憎恨它们。我说我没有写过任何没有公开的书。我知道他们造谣,说我在荷兰印书,盼望藉此让我承认这是真的。我说我没有写过任何别的书。

行政官为自己开脱,说我的文章厚到可以被看成书了,他就放上“文字”。博士告诉他,我是对的——博士旁观,几乎不敢讲话。如果行政官坚持放上“我有错误”,我是宁可砍头,都不签名的。

下面是1688年2月8日我给他们的文章——因着神的恩典,我留了备份,无论落到谁的手中,都可以据此看出它们与那些偷偷插入、伪造在我头上的文字的不同:

“先生们,我迫切要求你们写两件事:首先,我从未偏离圣教会最正统的宗教见解;我从未有自己私下的见解;从未加入任何党派;为了教会的利益,我愿意流血舍命;我整个的一生都致力于剥夺自己的意见,降服自我的智慧与意志。其次,我从未佯称书写任何东西跟圣教会的见解不一致;如果因着无知,任何跟教会见解有冲突的看法混进来,我拒绝它,全心全意地把它交给圣教会的裁决。我希望永不偏离圣教会的决定。我已经全心全意地交出了这本小书;我如果回答关于该书的审讯,那只是出于顺服,而不是固执己见,或为该书辩护。”

在被审讯之前,我给出了上文;几天后,我给了他们下面的文字,但没有署日期。当时,他们试图说服我:一切达到与神联合的魂都进入销魂状态,这种联合只在销魂里发生。对此,我答道:

“在销魂中,魂失去运用外部感官的能力,只是因为软弱。但神能给魂同样的在销魂中的恩典,而她并未失去运用外部感官的能力,她只是完全失去了对自己的看见。在对圣体的享受中,她忘记了自己,不再分辨任何己的动作。魂除了接受神丰富的赐予之外,似乎不做别的。她爱,却讲不出爱的理由,也讲不出那一刻在她里面所发生的。只有经历才能让人理解神在一个对祂忠心的魂里所行的。她全心全意地接受,全力配合神的引领,有时在爱的甘甜里观看祂的作为,有时是那么离世,与耶稣基督一同藏在神里,无法分辨她的圣体,因为被吸收在祂自己的里面了。”

在这篇没有签名的文章里,我还加了一段话,抄录如下:

“我声明当我被审讯时,我是那么困扰,由于担心无意识地说谎,或者更准确地说,弄错事情,我甚至不知所言。我觉得应该停止审讯,因为我放弃一切,全然降服了。另外,我手上没有那本小书,对一些疑难问题,无法给出相应的解释段落。比如关于悔罪,我记得在同一章里,有这么一段:‘我并非不赞同悔罪,因为钉死应当跟祷告同步,连我们的主都要求人各样的悔罪,比如对某些人出乎意外的引导。’可能有些说法,严格说来,是被公开定罪的,但联系上下文的解释,就显得很好。我讲这话,并不是为了支持某些可能不被认同的说法,而是指出字里行间经常蕴涵着文字本身的解释。”

我忘了讲,当修女们都说我的好话、敬重我时,敌人就伙同一些朋友来警告她们,说对我的敬重我已经祸及她们修道院,外面传言我败坏了所有的人,让她们都变成安静派。修女们闻讯大惊。于是,女院长禁止她们讲我的好话。

当我再次被囚时,人人都以为发现了大恶,连我的朋友们也都疑惑了。我见自己被一切人弃绝,被整个世界是那么彻底地撇弃——修女们忍耐我留在她们的修道院里,只有痛苦。朋友们担心敬重我会惹火烧身,也渐渐退去,变冷淡了。

我的神啊!可以说,那时你是我的一切。我看清人类尊敬的本质了,它让人背叛已知的真理。因为在心里,她们敬重我,为了声誉,却反其道而行之。

慕司神父把伪造的信带给耶稣会的神父们,说是我写的,里面显出我可怕的本相。他说,他因为不得不反对我,都伤心透了,他是出于对宗教的热忱才舍弃了对我的友谊。于是,他赢得了柴斯神父和耶稣会几乎所有的神父们。

因为记忆力有限,我忘记了许多重要的事情。我的神啊,我若能记住你一切的怜悯和引导,人人都要惊奇,诧异得魂不守舍了!但你愿意把许多事情隐藏起来。由于你从我的记忆中把它们取走了,我就不去寻找了,因为我若写任何东西不是你给的,而是藉着反思去寻找,我就会难过了。

我忘了讲,有一次,当我告诉行政官,我有理由不愿意插入“错误”二字时——因为他们吹嘘手上有份悔罪书,而我知道那是一个陷阱——他说,他若不让我加入“错误”二字,他定然是个大傻瓜,大主教会打发他走的。他竭力让我明白,他们想要那个字眼是为了保护自己。

隔了五天,他来让我签第二页,我不愿意。只要是你的旨意,我的神啊,我完全不在意是否得释放。但曼特农夫人捎话让我签字,说她会通知国王他们对我的暴行,我必须脱离他们的手掌。于是,我签了字。之后,我可以在修道院里自由活动了。

我的子女监护人去催促发出“国王签署的信”。我的神啊,因你的天意安排,你许可这封信出差错,迷失了五天。我在修道院里再次颠簸起伏。我的心与魂却始终保持在静止的状态里——进入监狱比离开,似乎给我更多可感知的喜乐。

最后,在圣十字架颂扬日前夕[2],我拿到了“国王签署的信”。

我清楚地看见,我的爱啊,你愿意十字架在我里面被高举。那天,当我看见“国王签署的信”时,我知道这是一个预兆。

我看见你不断的眷顾,你以神奇的手一点一点引导着我。你无微不至地照顾我,好像丈夫对待心爱的妻子一般。在我整个被囚期间,你让我每天都有奇怪的颠簸,时上时下,特别是在我被释放的时候。除了讲过的那次失败,我魂稳静,从不改变。

在我得自由前后,我听说有个逼迫我的人得到命令,要把我送到距此两百里格远的一个监狱里,从此我将销声匿迹。

我的神啊,你等到我最无望的时候,才施行拯救。一天早晨,我听到没有任何人愿意插手我的案子,曼特农夫人和我的堂妹都退却了。这消息带给我极大的喜乐。在最绝望的时候,我感到更新的喜乐;在得知他们正努力把我永久监禁时,我觉得非常幸福。

他们的策划是那么高明!在国王下令释放我之后,当找秘书要“国王签署的信”时,秘书问道:这不是给那个他们决定要转走的妇人吧?

神啊,你是怎样推翻了人的计谋!我的“爱”啊,我看见你的应许开始成就,我不怀疑接下来的应许!

女大修道院院长和我的子女监护人来接我,极其喜乐。朋友们都欢呼雀跃。敌人却咬牙切齿,极度懊恼。

我毫无感觉地出去了,像没有出去一般,甚至不能思想我的获释。昨天早晨,我在想:“你是谁?你在做什么?你在想什么?你活着吗?……但你对关乎你的事不在意,好像与你毫不相干一般。”我对此很惊奇。我需要努力才能知道,我是否存在,是否有生命,有个体。我不知道我在哪里。在外表上,我跟别人一样;在我看来,却像一部机器,机械地说话、走路,做事却没有生命,也没有存在。外面,我毫无异常,行动、讲话与常人一样,甚至更自由豁达,不让人尴尬,讨一切人的喜悦,尽管我并不知道我所做所说的,也不知道为什么做或说,起因何在。

离开修道院时,他们带我去见大主教,让我按照礼仪,向他致谢——的确应该为他让我受的苦感谢他,我毫不怀疑神藉此得了荣耀。

然后,我去见美拉缅夫人,她非常欢喜——对我的被释,她的贡献确实非同小可。出于天意,我在那里遇见了蒙特福勒夫人。她见我得释放,极其欢喜,对我说,曼特农夫人的欢喜并不亚于她——我每次跟曼特农夫人会面,她确实都显得极其喜乐。我写信感谢她。

获释后几天,我去圣西尔,向曼特农夫人致敬。她以最出众的方式,特别恩慈地接待了我。几天前,她对我的堂妹讲,她是那么喜欢我的信——主让她对我有真实而特别的敬重。

我回来见大主教,他求我对过去的事情闭口不提。我的释放给了慕司神父沉重的打击。不过,对我周围的人,他总是装出相反的样子。他派人监视我,在话语上抓我的把柄。我不知道这会有什么后果。

行政官请求美拉缅夫人不要接受我进入她的社区,他也亲自告诉我,不要去那里。但这没有用,因为这位女士仍然宣告,她有意带我去她的修道院——我此刻就在这里。

若是神许可,有一天,我会继续写这尚未完成的传记。这是1688年9月20日。

我的心愿是顺服、不做丝毫的删减,这无疑会造成一些重复。但至少你能看见,我准确地执行了你的命令。我若删除了什么,那是因为无法表达,或忘记了。

获释后一些天,我听人提到F拉比(芬乃伦),我突然在极度的甘甜里,对他有了深切的关注。我觉得主似乎把我和他非常紧密地联合,比别人更紧密。她们请我会见他,我许可了。我觉得在我和他之间产生了一种属灵的母子关系。

次日,我再度见到他。我感到他对第一次会面不满意,不喜欢我。有些东西使我渴望把我的心注入他的心里,但他那边不适应,让我大为受苦。那一夜,我为他大受折磨。早晨,我见到他,我们有段沉默的时间,云雾散开一些,但还不是我所期待的。

我受了整整八天的苦。之后,我发现跟他的联合畅通无阻了。从此,这纯洁的联合以不可名状的方式加增。在我看来,我魂跟他的魂有着完美的契合;“约拿单的心与大卫的心,深相契合”(撒上18:1),所描述的就是这种联合。主让我明白,祂对此人有伟大的设计,祂是何等地爱他。

[1] 圣西彼廉(200?-258):迦太基(北非,现在的突尼斯)主教,殉道者。纪念日9月16日。 [2] 应是1688年9月13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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